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要求,今年5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单位须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公示大限”已过一个多月,但记者日前走访了我市10多家火锅店发现,只有部分火锅店贴出了“规范使用添加剂承诺书”,对于公示火锅底料及调味料则全部“按兵不动”,并声称“不知道要公示”。
记者7日走访了10多家火锅店,未发现任何一家火锅店公示店内自制的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内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阳光万豪火锅城、川军团时尚涮坊、蒙古往事3家火锅店在吧台或门口位置张贴了“餐饮单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但问到是否张贴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的公示时,店内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道要公示”,甚至向记者询问需要公示什么内容。不过,多数火锅店负责人表示,只要相关部门明确要求肯定会执行。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火锅店都已签写了相关承诺书,在前期的检查中也未发现自制底料的餐饮单位有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可能这些餐饮单位理解上存有一定偏差,以为自己没有使用添加剂,所以没必要公示。”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卫生监督所从本周起将检查并督促火锅店严格按照要求对自制火锅底料和配料公示。